關于國家消防裝備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更名的通知
時間:2021/9/8 11:02:34 閱讀1474次
各有關單位:
根據《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國家產品質量檢驗檢測中心及其所在法人單位資質認定等有關事項的通知》(市監檢測發[2021] 55號)要求,我中心已換發新版資質認定證書,自2021年9月8日起正式更名為“國家消防裝備質量檢驗檢測中心”。
按照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國家質檢中心的管理要求,現將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1、即日起,以“應急管理部上海消防研究所+國家消防裝備質量檢驗檢測中心”的方式受理強制性認證、質量監督抽查、消防車定型等檢驗業務,同時出具此類檢驗報告。
2、即日起,以“應急管理部上海消防研究所”的名義受理自愿性認證檢驗業務,同時出具此類檢驗報告。
3、自2021年10月1日起,以“應急管理部上海消防研究所”的名義受理各類型式檢驗、委托檢驗、全性能委托檢驗業務,同時出具此類檢驗報告。
4、啟用新的檢驗業務協議(合同)書、合同專用章、檢驗檢測專用章、公章。
5、與我中心簽訂的原檢驗業務協議(合同)書繼續有效。
特此通知。
國家消防裝備質量檢驗檢測中心
2021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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